及时奖励,以“敢为”拼出“有为”
近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涉及对象范围、基本原则、奖励条件、审批权限、办理程序、结果运用、待遇兑现、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共十九条。这对于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务员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调动和激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工作,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202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要拿出更加具体可行、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奋发有为、担当作为。
应该看到,当前干部队伍总体素质向好,但也存在一些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少数干部“不作为”,心态“佛系”、状态“躺平”,自认为“政治上没奔头、经济上没甜头、能力上没出头”,不愿担当、得过且过;个别干部“假作为”,领导在,就忙忙碌碌、装装样子,领导不在,就两手一背、“高枕无忧”,露出“庐山真面目”……这样的干部为数不多,但危害不小。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政策是政府的答卷。此次湖南省委组织部出台《办法》,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的有力之为,旨在激发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性强、意义深远。
当然,释放“政策红利”,挥好及时奖励“指挥棒”,焕发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非一家之言、一人之力便可实现的。这要求我们必须上下一条心,认真学习领悟及时奖励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实施细则,及时推进《办法》在广大干部群体中落地落实。
具体来说,一方面,各地要用好用活《办法》,突出“精准、及时、公平公正”,注重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对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在处理突发事件、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进行及时奖励,让能干型干部有奔头、有劲头、有方向,催生出更多干事创业的先锋闯将。另一方面,要强化结果运用,坚持“物质奖励”“政治激励”和“精神鼓励”三管齐下,持续形成正向激励效应。与此同时,要突出典型示范引领,及时公示公开一批优秀公务员、先进公务员集体,在全省上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激励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潮涌三湘风正劲。组织保障赋能干部担当,“船”和“桥”已经搭好,广大干部当以“敢为”拼出发展“有为”,锚定“人民满意”目标,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争先进位、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