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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建立学历(学位)变更审批制度

来源:临澧党建网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6-09-22 11:44:49 浏览次数:2234 【字体:

    近年来,随着在职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逐年增加,学历(学位)变更日趋增多,为防止假文凭、假学历(学位)现象的发生,临澧县建立了学历(学位)变更审批制度,有效地遏制了虚假证件的泛滥,增强了学历(学位)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该制度规定,凡参加学历教育的在职干部职工报名入学时要首先申请填写“在职干部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卡”,由所在单位统一呈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备案,取得新学历(学位)之后再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连同毕业证书等相关学籍材料呈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核并签署认定意见,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凭“管理卡”将变更后的学历(学位)进入干部个人档案材料。同时,实施学历(学位)认定工作失误失察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的,除对新学历(学位)不予认定外,还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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