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推行“四制”考核领导干部政绩
近几年来,临澧县委大胆探索、积极推行“四制”考核领导干部政绩新机制。一是推行自报公议制度。每次考核前,先由被评议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自行申报政绩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再集中组织民主测评,分肯定、基本肯定、否定3个等次百分制量化计分评议。二是推行职能部门评估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组织“两办”、审计、财政、统计、人事等职能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特别是党政正职申报的政绩进行考核评估。三是推行综合考察评价制度。结合班子考察,对自行申报、群众评议、职能部门评估的政绩结论,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和综合评价。全面分析干部取得政绩或造成失误的主客观原因,分清是显绩还是潜绩,分清政绩中集体作用和个人作用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而对领导干部的政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推行政绩纪实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政绩档案,对领导干部政绩实行全程记录,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近两年来,该县充分运用“四制”政绩考核结果选拔任用干部,先后提拔重用了43名领导干部,并有15名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谈话警示和诫勉、12人被降免职,逐步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导向,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