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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市桥镇开展“群众代表评议支部党员”活动

来源:临澧党建网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6-09-22 11:46: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临澧县佘市桥镇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开展“双争创五好、共建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党员争做“双带”型党员,干部争做“双强”型党员,促进广大党员永葆先进性,积极履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五好”支部班子的建设,在全镇29个党支部中组织开展了“群众代表评议支部党员”活动。

    该活动于2006年12月5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评议活动由各村村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镇直各单位职工代表参加。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认识。时间为12月5日—10日,支部向党员和群众代表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消除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宣传开展“群众代表评议支部党员”活动,是为了促进密切党群关系,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重塑党员形象,提高党员威信。群众代表要出于公心、客观公正地评议每一位党员;支部党员要认真反省、虚心接受群众代表的批评与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照党员要求,积极整改提高。第二阶段,认真筹备,组织评议。时间为12月11日—15日,评议前,各支部在先做好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本支部党员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及履责的情况,然后组织评议会议。评议分三个程序进行:第一,由支部委员会向与会代表分别介绍每名党员近两年来的情况,除思想作风方面情况外,还包括上交党费、扶贫帮困、履行义务、带头致富以及在新农村建设中当表率、支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第二,村民代表分别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包含八个方面内容,分别是参加集中学习、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履行义务、热心扶贫帮困、带头致富带富、完成工作任务、积极献言献策和积极作化解矛盾工作等。第三,当场公布评议结果。第三阶段,组织谈话,落实整改。时间为12月16日—20日,评议结束后,各支部委员会与党员个别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组织添光彩,为群众树样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各支部落实对每名党员的限期整改措施,并建立台账备案。对问题突出和屡教不改的党员将由镇党委组织谈话,并视情况组织调查处理。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和组织程序,将对部分党员采取批评教育、“亮黄牌”警告、劝退及其它党纪处分的形式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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