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农村发展我尽力,农村稳定我尽责”积分考评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下发的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六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激励广大农村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探索对农村党员加强教育管理的长期化、制度化新路子,今年来,临澧县在全县农村党员中开展了以“农村发展我尽力,农村稳定我尽责”为主题的积分考评活动。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公开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让党员深入了解活动精神和内容。参加“双尽”积分考评活动的对象包括全县各村(居)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分为村(居)干部党员、在家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和无行为能力的党员(指因病、因残、因年老等丧失行为能力的党员)四类分别进行考评。要求参与活动对象对照活动要求,制定个人活动规划,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承诺。二是积分争创。各级党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为农村发展、稳定作贡献。参加活动的每名党员人手持有一本积分手册,对自己在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及自评积分,逐一如实记录。三是审核公示。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收集、核对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村(居)党组织建立“双尽”积分考评活动管理台帐,确定一名支村委成员为管理员,具体负责党员积分收集、核对、记录等工作。村(居)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通报党员的积分情况,并予以公示。四是总结表彰。每年年底,村(居)党组织对每名党员的积分进行汇总,作为对党员进行年终综合评议的主要依据。“党员综合评议得分=活动积分×70%+民主评议得分×30%”。党员综合评议得分8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等次;60-79分的,评定为合格等次;59分以下的,评定为待合格等次。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可参加各级各类先进的评比;凡评定为待合格等次的党员,列为重点帮扶和处置对象。乡、县每年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活动开展以来,推进顺利,效果明显。广大村(居)干部党员、在家无职党员、流动党员、无行为能力党员分别按照“五个表率”、“五个带头”、“五个主动”及“五个不减”要求,努力为农村发展、稳定做贡献,彰显了先进性,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