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建立廉政谈话分类制度
一是廉政知情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干部的家庭状况、工作经历、思想工作情况;向谈话对象介绍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对谈话对象进行必要的廉政法规教育;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廉政督查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情况,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廉政勉励谈话。通过谈话肯定党员干部的优点和工作成绩,并指出存在的缺点、问题;对事业心不强、作风飘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责令整改;转达干部、群众对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其提出廉洁从政、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等方面的要求。四是廉政警示谈话。对群众有反映、有举报或有不廉洁行为、不正之风,经调查核实不够党纪政纪处分条件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谈话。着重对党员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不良苗头、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不廉洁行为,及时给予提醒、打招呼、制止,并作限期改正。五是廉政诫勉谈话。对违反廉洁从政纪律和规定,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诫勉谈话。通报其违纪违规事项,所犯错误性质、危害及有关处理决定,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时受理其申诉。六是廉政回访谈话。对违反廉洁从政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回访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违纪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今年以来,该县共实行廉政谈话304人次,诫勉谈话39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3人,有力的维护了党纪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