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建立入党介绍人资格审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临澧县针对部分入党介绍人动机不纯、党性不强等问题,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建立入党介绍人资格审查制度。主要审查入党介绍人的身份,党员评议情况,对被介绍人的了解程度,与被介绍人是否有需要回避的关系,对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和党员发展程序的了解程度以及自身的文化程度。规定党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入党介绍人:党龄不足5年的,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的,与被介绍人是亲属关系以及不属同一个党支部管辖范围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