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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万余党员拥有公共设施“名誉产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喻玲琳发布时间:2016-09-22 11:50:32 浏览次数: 【字体:

  每天傍晚,临澧县陈二乡百草村黎家组64岁的老党员文学普都会穿上“创先争优”文化衫,拿起扫把、铁锨,到拥有“名誉产权”、义务管护的1.5公里公路上清扫、养护。在临澧农村,像文学普这样义务管护农村公共设施的党员还有14000多人。如今,利用农闲时间清扫和管护公共设施已成为该县农村党员的一种自觉行为。

  近年来,临澧县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共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785公里,硬化整修灌溉渠道5300多公里,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民文化中心235处,提前完成了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实现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为让农村公共设施发挥最大效益,临澧县委针对群众提出的“公共设施有人建、无人管”问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响亮提出“创先争优、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号召农村党员围绕发展公益事业作出公开承诺,真正办几件群众满意、自身也能够做到的实事。

  县委的号召得到了全县1.4万农村党员的积极响应,他们围绕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作出共性承诺,纷纷领养居住地的公路、沟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所有公共设施。为引导党员大胆亮身份,强化其履行承诺的责任,临澧县委创新推行了“产权式管理法”。凡是领养公共设施的党员,基层党组织与其签订践诺责任书,发放“名誉产权证”,认定党员自己领养的公共设施有名誉上的产权。同时,党组织还在党员负责管护的公路口、沟渠边,设立党员“义务管护责任牌”,向社会公开管护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检查,这一举措增强了党员自豪感和荣誉感,大大调动了他们参与管护的主动性。党员感叹:“有了产权,就感觉跟自己的一样,不管护好不行了。”目前,该县785公里农村公路、9000余口水库和骨干塘、5300公里水利沟渠均已“名花有主”,部分村还出现党员“抢”领公共设施的景象。

  党员义务管护公共设施,有效化解了资金压力,让公共设施作用能得以持续发挥。公开承诺开展以来,全县农村党员义务清扫垃圾3700多吨,清除路障586处,清除淤泥2万余方,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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