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实行人才流失责任追究制
近年来,临澧县实行人才流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稳定、壮大了全县人才队伍。该县将全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应用型人才登记造册,设立专业人才个人档案。在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拔尖人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单位领导干部与业务骨干定期谈话制度。该县规定,单位发现人才有调离临澧的意向时,要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县人才中心报告情况,共同做好人才的挽留工作;单位出现人才外流的,“一把手”要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情况;因工作失职致使人才外流的,要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