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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着力加强试用期干部的监督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喻玲琳发布时间:2016-09-22 11:50:4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几年,临澧县对新提拔任用的非选任制干部普遍实行了试用期制度,并严格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试用期“记实存档”制度。县委组织部将试用期干部的基本情况、试用期表现、完成责任目标情况、民主生活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参加培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记录存档。所在单位也建立本单位试用期干部档案,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有情况及时通报。
  二是建立健全试用期“追溯考察”制度。县委组织部积极与试用期干部的任职单位互相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其各方面表现,定期与试用期干部本人谈话,指出成绩和不足,提出要求。另一方面,又与试用期干部的原单位保持联系,试用期内专程回访追溯考察,在较好地排除了本人干扰的情况下,再次验证试用期干部任职前考察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坚决追根究底,查明事实后作出相应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试用期“民主测评”制度。干部试用期满后,本人要如实撰写试用期述职报告,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述职。述职之后进行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得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干部,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期前职级安排工作。
  近3年来,实行试用制的新提拔任用的干部中,有4人被诫勉谈话,有1人被免去了试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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