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五推行”助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临澧县通过“五推行”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构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体系,有效地预防了村级腐败,促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推行阳光决策,实现村事民办。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和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票决程序按照“提议、酝酿、审议、票决、执行”的五步工作法组织实施,并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票决事项执行情况,确保基层党组织权力运行决策民主公开。
二是推行阳光操作,实现村务民监。设立了规范、实用的党务村务公开专栏,设立了为民服务室,开通了为民服务热线电话,基本上做到了“四公开”,即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定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三是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民利村谋。大力推动机关干部进村入户为民服务,每年开展1-2次“集中活动月”活动,每月14、15日确定为群众服务日,县直单位进村入户干部、乡镇(区)联村(社区)干部一道进村入户走访,把党在基层的各项政策、重大任务宣传到群众中去,及时掌握村中不和谐动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是推行阳光管理,实现村资民享。在资金管理上,建立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6项制度;在资产资源管理上,制定了资产资源保值增值、评估、审计、台账管理、处置办法以及农村公共资源与建设招投标6大操作程序;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实行“一二三四”法,即村里的各项收入一律存入村账乡代理的的结算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加强支出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保证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等“三权”不变;实行会计科目、账簿、记账、归档的“四个统一”。
五是推行阳光用权,实现村官民管。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两委”人员的监督。在人选上上主要从“五老”人员、后备干部、党员组长中选择有公心、奉献心、责任心的人员但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在监督内容上主要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如村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奖补、农村低保、村干部报酬等资金使用情况。在监督程序上实行“一事一监督”、“四议两公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