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规范部门培训办班行为
为进一步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的问题,临澧县出台《关于加强部门培训办班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县内举办的各类培训一律归口到县委党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需到培训基地进行的除外),否则组织部门不审批、财政部门不拨款、县级领导不出席,坚决杜绝到宾馆、农家乐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培训。不得增设景区参观、购买纪念品等与培训无关的项目,培训收费项目一律报经物价部门审核。培训期间,全体学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准借培训之机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组织外出旅游等。
对存在不按规定申报审批办班、不按批复要求办班、不在指定培训地点办班、不按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不遵守财经纪律管理使用经费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追缴资金、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于利益驱动、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